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
Selected Readings of Japanese Jurisprudence (Ⅰ) 
開課學期
105-2 
授課對象
日本研究學程  
授課教師
黃詩淳 
課號
LAW4011 
課程識別碼
A01 40210 
班次
01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研4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2LAW4011_01jplaw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閱讀大村敦志著『家族と法ーー比較家族法への招待』(左右社、2014年)當中的
「はじめに 家族とは何か?」
「序章 留学生と一般市民のために」
「第一章 家族の役割」
共3篇文章

為顧及課程目標與進行順暢,本課程原則上不講解日文的基本文法,修習本課程者需具備日文文法的基礎。若對自己的日文能力能否負擔本課程有疑問者,可事先email老師索取教材試閱及並與老師討論。

上課時,授課教師將抽點同學,將日文逐字逐句朗讀後,翻譯成中文。每次課後將指定1-2位同學,將該次全班翻譯定稿的內容作成筆記,供同學參考。授課教師將視同學的程度,指定下次上課的預習範圍。

同學請使用CEIBA網站,自行下載並列印翌次上課的指定範圍教材。  

課程目標
培養閱讀法學日文文獻能力,以及對日本民法尤其身分法的概括認識。 
課程要求
同學平常上課的表現為評分的主要依據,因此準時出席以及積極參與課程十分重要,缺席三次以上不授與學分。

第一次上課為2/22(三),將進行約20-30分鐘的課程簡介。當天下午2:00-3:30法律學院將舉辦「TKC日本法學資料庫」說明會,屬於本課程內容之一部分,請修課同學儘量參加(計入出缺席)。
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四 10:00~12:00 
指定閱讀
大村敦志著『家族と法ーー比較家族法への招待』(左右社、2014年) 
參考書目
日本民法請見
http://law.e-gov.go.jp/htmldata/M29/M29HO089.html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平時課堂表現 
40% 
 
2. 
翻譯稿整理 
20% 
 
3. 
期末考 
4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2  20-30分鐘的課程簡介。下午2:00-3:30法律學院舉辦「TKC日本法學資料庫」說明會,為本課程之一部分。 
第2週
3/01  目次∼P.6結束處。 
第3週
3/08  P.5最後一行,至P.9第一段。 
第4週
3/15  P.9第三行「授業に」開始,至P.13。 
第5週
3/22  課堂特別來賓:西島良尚教授演講(暫定題目:失智症高齡者鐵道事故的監督者責任) 
第6週
3/29  P.12第三段開始,至P.17結束處。 
第7週
4/05  (溫書假) 
第8週
4/12  P.18至P.23第一段結束處。 
第9週
4/19  P.22第二段,至P.27第一段結束處。 
第10週
4/26  P.25最後一行,至P.31結束處。 
第11週
5/03  P.30第三段開始,至P.34結束處。 
第12週
5/10  P.33倒數第一段,至P.38結束處。 
第13週
5/17  P.38第二段,至P.42結束處。 
第14週
5/24  P.42第二段開始,至P.48結束處。 
第15週
5/31  P.47至P.51第二段結束處。 
第16週
6/07  閱讀2004年最高裁判決的評釋,如附檔。 
第18週
6/21  期末考